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和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推動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
爭取1年~2年內,大城市、特大城市具備充足應急處理能力;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每個縣都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并逐步覆蓋到建制鎮,爭取農村地區醫療廢物得到規范處置。
《方案》提出,2020年5月底前,全面摸查各地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情況,明確建設進度要求。有條件的地區應利用現有危險廢物焚燒爐、生活垃圾焚燒爐、水泥窯補足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短板。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超負荷、高負荷的地市進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提標改造,提升處置能力。
2020年年底前,每個地級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個符合運行要求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2021年年底前,建立全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覆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信息互通共享。
《方案》指出,截至2020年5月,尚沒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地級市,補齊設施缺口。鼓勵跨縣(市)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實現設施共享。鼓勵為偏遠基層地區配置醫療廢物移動處置和預處理設施,實現醫療廢物就地處置。
要加快補齊縣級醫療廢物收集轉運短板。收集處置能力不足的偏遠區縣要新建收集處置設施,收集轉運能力應當向農村地區延伸。
《方案》特別指出,各地要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
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作為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對跨區域建設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地區,建立協作機制和利益補償機制。(漢中新聞網 )
那么按照上述方案要求,漢中目前啥情況?
據媒體公開報道,2018年9月21日,漢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項目通過竣工驗收,該項目的建成投用填補了漢中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安全處置這一空白,使危險廢物得到集中、有效、安全處置。
據了解,由漢中市石門水庫管理局承建和運營的漢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項目,是國務院統籌布局的全國31個綜合性危險廢物處置項目之一(危險廢物是指具有各種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和傳染性的廢物,如果處理不當就會危害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該項目建在漢中市勉縣褒城鎮柴寨村,占地面積188畝,實際完成總投資1.24億元,建設規模為年處理危險廢物1.9萬噸/年。
該項目于2007年3月獲得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同年12月正式開工建設,2015年3月開始試運行。2018年9月21日,由漢中市環保局、財政局、審計局組成的驗收組對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項目進行了竣工驗收。漢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將輻射陜南及川北周邊地區,對于保護長江上游水質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了解,該中心2019年共規范化收集、轉運危險廢物4922噸,安全處置3525噸,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615萬元,圓滿完成年度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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