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鞏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整治成果,強化警示教育,嚴明紀律作風,現將兩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高川鎮前進村原黨支部委員、村文書李有洪不如實上報工作數據信息的問題。2004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有洪任高川鎮前進村黨支部委員、村文書期間,負責民政數據信息報送工作。2019年2月,前進村村民張某某死亡,李有洪不能正確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如實向高川鎮政府上報張某某死亡信息,導致在張某某死亡后,未及時停發其殘疾補貼,直到2020年6月縣民政局數據信息交叉比對時才被發現,張某某親屬多領取15個月殘疾補貼共計900元。2020年9月,李有洪同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柳樹鎮三義村原村主任袁有斌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問題。2019年3月至4月,袁有斌多次參加柳樹鎮黨委、鎮政府安排部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的會議,會議明確要求必須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參保率達到100%。然而三義村在落實該項工作過程中,工作不實不細,致使貧困戶李某某未按規定參保,無法享受新農合補助政策。特別是2019年4月鎮黨委、鎮政府再次安排建檔立卡貧困戶新農合清查及補繳工作時,為掩蓋李某某未參保的事實,三義村在上報疑似未參保人員名單時將李某某上報為“死亡”,致使該戶無法享受新農合相關優惠政策。對此,袁有斌負有直接責任。2019年5月,袁有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袁有斌又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于2019年8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全縣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從百年黨史中汲取革命偉力,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踐中、在糾治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的工作中、在推進“一鄉兩城三區”建設的進程中,主動擔當作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堅決鏟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土壤。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切實發揮頭雁效應,自覺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守住底線,率先垂范。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立足監督職責,把查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作為日常監督和審查調查的重點,嚴查處、嚴執紀、嚴問責,形成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高壓態勢,為譜寫西鄉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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